信仰立場與傳統_old

本教會的信仰立場與傳統

  • 本教會是福音派信義宗教會。
    • 我們篤信《聖經》是信仰和生活的最高權威標準,我們拒絕一切違背《聖經》的教導。
       (參考經文:約5:39,提後3:16,彼後1:20-21,猶1:3)
    • 我們相信凡是對靈命成長有關係的事,《聖經》必有清楚教導。
    • 我們拒絕追求《聖經》沒有教導的事:如被聖靈擊倒、聖哭、聖笑等。
    • 我們相信上帝會垂聽我們的禱告,並按祂的旨意回應;祂可能會使用我們去施行神蹟奇事、醫病、趕鬼。
      (參考經文:王上18:36-39,徒28:8-9)
    • 然而,我們不相信上帝讓人長久擁有超自然能力的恩賜。
      (參考經文:王上19:1-3,腓2:25-27,提前5:23,提後4:20)
      因此,我們認為任何人都不能聲稱自己有神醫、趕鬼、說預言、行異能的恩賜。
    • 我們奉聖父、聖子、聖靈三一上帝的聖名領受了洗禮,就是領受了聖靈的洗禮,不必再經歷特別的「靈洗」。
      (參考經文:太28:19,徒2:38)
    • 我們誠心信靠耶穌基督,領受了洗禮,就一定領受了聖靈,不必再追求特殊的經驗去領受聖靈。聖靈是上帝主動的恩賜,不是人追求的結果。
      (參考經文:徒2:38-39,加3:14,弗1:13)
    • 我們相信,聖靈是真理的靈;聖靈對我們的引導和教導必定符合整本《聖經》所啟示的真理,不會偏離《聖經》的教導。
      (參考經文:約14:17, 15:26, 16:13)
  • 本教會相信洗禮是洗去人的罪,是使人與基督同死、同復活,使人重生。

  (參考經文:徒2:38-39, 22:16,羅6:3-5,多3:5)

  • 本教會洗禮通常是用灑水禮;我們並不反對用浸水禮。
     (參考經文:徒16:33)
    我們相信,洗禮的功效是在於上帝的應許藉着水(word & water)而成就,不在於水量的多少。
  • 本教會相信嬰孩可以並需要領受洗禮。
    (參考經文:太28:19,徒2:38-39, 16:15, 33)
    12歲以下的孩童在基督徒父母的要求下,本教會樂意為該孩童舉行洗禮。
    12歲以上,可以申請成人洗禮。
    本教會相信在聖餐中,我們所領受的餅和葡萄汁或葡萄酒,同時也是耶穌的身體和寶血。耶穌的身體和寶血是潛藏在餅和汁(酒)之中(in & under)。
    (參考經文:太26:26-28,約6:55-56,林前11:23-29)
  • 本教會相信奉獻是對上帝感恩的具體行動。在主日崇拜中,奉獻是我們對上帝很適當的敬拜表現。
    (參考經文:出23:15,詩 50:14)
  • 本教會通常用奉獻袋收集奉獻。
  • 本教會每月將奉獻者名單公佈,表明我們對上帝的感恩是公開的見證。若有特殊原因不方便公佈名字者,可以用代號。
  • 本教會尊重婦女在教會中的地位;我們認為婦女可以講道,可以當領袖和當牧者。
    (參考經文:士4:4-5,代下34:22,路2:36,林前11:5)
  • 本教會認定婚姻結合必須是一男一女、一夫一妻。
    (參考經文:創2:18-24,瑪2:15,太19:4-5,弗5:3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