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公佈奉獻者名單_old

關於公佈奉獻者名單

1981年7月筆者開始到本教會事奉。翻閱本教會的週刊記錄,發覺這教會差不多每個主日的週刊都登載奉獻者名字。筆者在香港所歸屬的教會,是有170多年悠久歷史的信義宗教會。這教會轄下所有堂會也是公佈奉獻者的名字。在香港和台灣有不少教會都是如此。基於這樣的傳統,本教會每月都公佈奉獻者的名單。然而,這樣的情況在北美並不多見。因此,有人質疑教會這樣公佈奉獻者名單,是否合適。
我花了一些時間去查考《聖經》和思考這問題,發覺教會公佈奉獻者的名字是合宜和應當的。理由如下:
一.基本觀念
有人引用主耶穌的話,說:「你施捨的時候,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。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…。」(太6:3)
他們因此認為,不應該公佈奉獻者的名字。
這是對經文的誤用。很明顯,信徒對上帝奉獻金錢絕對不是施捨。
* 信徒對上帝奉獻,基本原因是因為感恩;因此應該公開表示,無須隱藏。
我們應當向周圍的人作見證,讓別人知道,上帝對我們有恩惠、有憐憫。
我相信,沒有基督徒會反對我們應當公開宣告感謝上帝。
在《詩篇》就有許多公開感謝上帝的宣示和禱告:
「普天下當向耶和華歡呼…。當稱謝進入祂的門,當讚美進入祂的院,當感謝祂,稱頌祂的名。」(詩100:1,4)
「我拿甚麼報答耶和華向我所賜的一切厚恩?我要舉起救恩的杯,稱揚耶和華的名。
  我要在祂眾民面前向耶和華還我的願。」
「我要以感謝為祭獻給祢,又要求告耶和華的名。我要在祂眾民面前,在耶和華殿的院
  內,在耶路撒冷當中,向耶和華還我的願。你們要讚美耶和華!」(詩116:12-14,17-19)
我們用言語公開表示感謝上帝,不單是容許的,乃是應當的。同理,用金錢或禮物公開表示感謝上帝,也是應當的。
二.《聖經》啟示
摩西在曠野豎立會幕之後,每天有一個以色列支派的領袖前來奉獻。
《聖經》清楚記載:
「頭一日獻供物的是猶大支派的亞米拿達的兒子拿順。
他的供物是
一個銀盤子,重130舍客勒
一個銀碗,重70舍客勒…盛滿了調油的細麵作素祭
一個金盂,重10舍客勒,盛滿了香
一隻公牛犢
一隻公綿羊
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作燔祭
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
兩隻公牛犢
一隻公綿羊
五隻公山羊
五隻一歲的公羊羔作平安祭。」(民7:12-17)
以後跟着的每一天――
第二日,是以薩迦子孫的首領,蘇押的兒子拿但業。
第三日,是西佈倫子孫的首領,希倫的兒子以利押。
第四日,是流便子孫的首領,示丟珥的兒子以利蓿 。
第五日,是西緬子孫的首領,蘇利沙代的兒子示路蔑。
第六日,是迦得子孫的首領,丟珥的兒子以利雅薩。
第七日,是以法蓮子孫的首領,亞米忽的兒子以利沙瑪。
第八日,是瑪拿西子孫的首領,比大蓿的兒子迦瑪列。
第九日,是便雅憫子孫的首領,基多尼兒子亞比但。
第十日,是但子孫首領,亞米沙代的兒子亞希以謝。
第十一日,是亞設子孫的首領,俄蘭的兒子帕結。
第十二日,是拿弗他利子孫的首領,以南的兒子亞希拉。
《聖經》不是簡單籠統地描述說:「各支派領袖,都大力奉獻。」《聖經》乃是清楚記下每一個領袖的名字,並且清楚記下他的所獻的禮物;儘管他們所奉獻的東西都是完全一樣。
可能有人對這段經文有不同的解釋,但無可否認,《聖經》明明把奉獻者的名字和禮物清楚記錄,而且公之於世。
大衞王準備要為上帝建造聖殿,他公開向眾百姓宣告說:
「因我心中愛慕我上帝的殿,就在預備建造聖殿的材料之外,又將我自己積蓄的金銀獻上,建造我上帝的殿,就是俄斐金三千他連得(225,000磅)、精鍊的銀子七千他連得(525,000磅),以貼殿牆。金子做金器,銀子做銀器,並藉匠人的手製造一切。今日有誰樂意將自己獻給耶和華呢?」 (代上29:3-5)
《聖經》清楚記載了奉獻者大衞王的名字,也記載了他奉獻的數目。
大衞王不單公開表明他奉獻給上帝,他也呼籲群眾效法他一同奉獻。
《聖經》記載:
「耶穌對銀庫坐著,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。有好些財主往裡投了若干的錢。有一個窮寡婦來,往裡投了兩個小錢,就是一個大錢。耶穌叫門徒來,說:『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,比眾人所投的更多。因為,他們都是自己有餘,拿出來投在裡頭;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,把他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。』」(可12:41-44)
這經文沒有記載那寡婦的名字,但清楚揭露了這婦人的身份和奉獻的金額。耶穌還特別要門徒注意這婦人。耶穌言下之意,是要門徒效法這婦人的奉獻。
這幾段經文讓我們看見,奉獻給上帝,向上帝表示感謝,不單不需要隱藏,而且應當公開,希望激勵別人也樂意奉獻。
在耶穌快要被釘十字架之前,耶穌參加一個筵席。在那筵席中,馬利亞拿着一瓶非常名貴的真哪噠香膏來到耶穌面前。她在眾人面前打破玉瓶,把香膏澆在耶穌頭上。她公開表示對耶穌旳尊重和感激。
當時有幾個人就在旁邊批評,說:「何必這樣枉費呢?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,賙濟窮人。」那幾個人不單批評,還對馬利亞生氣!
三十多兩銀子,是當時一般人一年的工資。他們認為馬利亞對耶穌這樣的奉獻太浪費了。
耶穌怎樣回應?
耶穌說:「這女人在我身上所作的是一件美事…。」
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普天之下,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,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,以為記念。」(可14:9)
馬利亞在眾人面前表明她對耶穌的奉獻,而且清楚顯示她奉獻了甚麼。
耶穌悅納馬利亞的奉獻,而且要千秋萬世的信徒都記念這美事!
對上帝感恩奉獻是一件美事,是讓主得榮耀和讓人得激勵的美事。這樣的美事不該隱藏。
我們不必因為自己奉獻的數目比較大,而擔心別人批評。對馬利亞那非常貴重的奉獻,耶穌沒有批評,只有稱讚。
三.實際需要
教會公佈奉獻者的名字和奉獻的數目,因此弟兄姊妹在選舉領袖時,有明確的參考。
有些信徒,言語很“屬靈”,常常聲稱為主而活。他們在台上很熱心,主持聚會,有模有樣;帶領詩歌,憤慨激昂。然而,他們沒有認真奉獻。
這就表示,這人的靈命很可能有問題,他的熱心很可能是表面的,甚至是虛假的。
一個信徒不樂意奉獻金錢,不可能獻出生命去為主而活。
* 奉獻一生,為主而活,是從“十一奉獻”開始。
在教會選舉領袖,除了要看候選人平日在教會中事奉的表現,另一個重要的考慮,是看候選人是否慣常地、認真地奉獻金錢。
有人可能企圖藉着奉獻金錢沽名釣譽,但這樣的人在教會中難免失望。因為單單奉獻金錢,不可能贏得大家的尊重;大家也會注意奉獻者的生活表現和在教會參與事奉的果效。
四.例外情況
有些信徒的配偶或父母還沒有信主。那些沒有信主的家人,不能體會上帝的恩典,不明白奉獻的意義,他們看見配偶或子女熱心奉獻金錢,就會激烈反對,因此在家裡引起紛爭。遇到這樣的處境,我們教會就可能會讓那信徒不公佈名字,改用代號。這是特殊的安排。在正常情況我們不應該用代號。
結語:
奉獻是信徒對上帝具體地表達感謝、敬愛和信靠,不是為了標榜個人的敬虔。若對上帝沒有真誠的感謝、敬愛和信靠,奉獻多少金錢都是沒有意義的,不會蒙上帝記念。所以,在奉獻的時候,我們該注意的,不是別人怎樣看我奉獻的數目,乃是要想到上帝怎樣看我內心。
我們不必因為奉獻的金錢少而自卑;那窮寡婦的兩個小錢,在耶穌眼中看為非常貴重。
我們也不能因為奉獻的金錢比較多而自以為義;因為我們知道,一切財物都是上帝賜給我們的。把來自上帝的財物歸還給上帝,怎能自以為義?怎能誇口?
對上帝真正的奉獻不是單獻上金錢,乃是要獻上生命,遵行上帝的教導。
《聖經》說:
「我朝見耶和華,在至高上帝面前跪拜,當獻上甚麼呢?豈可獻一歲的牛犢為燔祭嗎?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,或是萬萬的油河嗎?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嗎?為心中的罪惡獻我身所生的麼?世人哪,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。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?只要你行公義,好憐憫,存謙卑的心,與你的上帝同行。」(彌6:6-8)
「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上帝所喜悅的;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。不要效法這個世界,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,叫你們察驗何為上帝的善良、純全、可喜悅的旨意。」(羅12:1-2)
倘若我們奉獻的心態是正確的,一方面,我們不必介意別人知道我們奉獻的表現。另方面,我們應該高興別人看到我們樂意奉獻;希望他們被激勵,也樂意奉獻。
公佈奉獻者的名字,是符合《聖經》教導的優良傳統。
有人因為要保護自己的「隱私權」,不願意別人知道自己奉獻的數目。那是受潮流文化的影響,這不是《聖經》啟示的真理。
若教會沒有這「公佈名字」的傳統,現在想要推行這方式就非常困難;很可能引起會眾強烈反應。我們教會有這樣美好的傳統,是上帝給我們的恩典,我們應該珍惜和持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