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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識「方言」

教會中有一種頗令信徒困擾的現象就是「講方言」的現象。「方言」通常是指一種特別的言語,又稱舌音(Speak in tongue),是別人聽不懂的,可能是連講的人自己也不懂的。有人用這種「方言」來禱告或講道。
有些教會鼓勵信徒講「方言」,甚至認為講「方言」是重生得救的標誌,是被聖靈充滿的標誌。能講「方言」的信徒彷彿是比較屬靈,比較親近上帝。在同一個基督徒群體中,若大多數的人都會講「方言」,不會講的人難免覺得有壓力,覺得自己比別人矮了一截。在其中作領袖的更是非講「方言」不可,否則就不夠資格當信徒的領袖了。在這些教會中的信徒若不想離開那教會,不想離開他的朋友,自然就想認同,很想學講「方言」。但與此同時,若他有機會與其他教會的信徒接觸,不難發現:大多數的基督徒都是沒有講「方 言」的。而且在那些不講「方言」的基督徒裡也有很多是愛主愛人的,是滿結聖靈果子的(有仁愛、喜樂、和平、忍耐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實、溫柔、節制——加5:22) 這樣的比對衝擊就會讓人覺得很迷茫。「方言」到底是甚麼一回事?「方言」與靈命長進有甚麼關係?
有些「講方言」的教會,信徒很活潑,很熱心傳福音,教會發展相當快。這些興旺的現象讓人很羡慕。期望教會有增長的教牧同工,當然會注意這些教會。但進一步探討的時候卻又發覺有些「講方言」的教會是低沉、萎縮的。「講方言」與教會增長真有關係嗎?
方言的起源和本意
「方言」在《聖經》記載不多,主要是記錄在《新約》,而且只在《使徒行傳》及《哥林多前書》。有關「方言」的起源是記載在《使徒行傳》。有關「方言」現象所引發的問題的處理原則,是記述在《哥林多前書》14章。《馬可福音》16章17節提及「新方言」這名詞,但沒有形容現象,更沒有解釋含義。
《舊約.聖經》中有幾段經文提到有人被聖靈感動「受感說話」或「說預言」。(參:《民數記》11章25-29節,《撒母耳記上》10章5-13節,19章 20-24節)。有學者認為那些「說話」 或「預言」可能就是《新約.聖經》中所談論的「方言」。但這些經文並沒有指出那些說話是「別國的話」或是「神秘的言語」,當時的聽眾似乎都知道講者所講的內容,那些「受感說話」的人很可能是用大家常用的言語。這就與新約《聖經》中所講的「方言」不同了。再者,在這些《舊約》經文中所提到的情況都是與先知的角色有關。因此,那些「說話」也必是與先知的講論有關。根據使徒保羅的理解,「方言」與「先知講論」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。(參:林前14:2-5)
所以,我們知道《舊約》中的「受感說話」和「說預言」,雖然都是聖靈的工作,但並不是《新約》所講的「方言」。
就《新約.聖經》而言,有關「方言」出現的具體描述是從《使徒行傳》第2章開始,那是主耶穌升天後的第一個五旬節,當時聖靈帶着可見的形體顯現,如同火焰的舌頭分開落在各門徒的頭上,眾門徒都被聖靈充滿。聖靈賜給他們特別的口才,他們就說起別國的話來,講說上帝的大作為。(徒2:1-4,11) 該注意的是:中文譯本這裡沒有用「方言」這個詞,卻指明那是「別國的話」,這是比較正確的繙譯。「方言」這詞的希臘原文是γλώσσαις,是「舌頭」的意思,也可以繙成「舌音」或「言語」。徒2:4「別國的話」原文是ἑτέραις γλώσσαις,直譯應該是「其他的舌音」,但也可以繙成「其他的言語」。單憑這節經文不能確定它的涵義,但細看下文(v.6-11)就清楚知道:門徒所講的是當時由各處而來的猶太人所慣用的「鄉談」,希臘文是διαλέκτῳ (dialect),那應該是人間聽得懂的語言,不可能有其他的意義。
《使徒行傳》還有兩段關於「方言」的記載,就是在10:46和19:6。
《使徒行傳》10章是記述彼得被上帝差遣,首次向外邦人哥尼流傳福音的經歷。彼得在講道的時候,聖靈便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。他們就說「方言」,稱讚上帝為大。(徒10:44-46) 經文中清楚記載:彼得和眾信徒能明白那些人所說的「方言」是「稱讚上帝為大」。可見那是人間聽得懂的話。彼得後來還特別為此事作見證說:『我一開講,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,正像「當初」降在我們身上一樣。』(徒11:15)。彼得在這裡所說的「當初」,當然是指《使徒行傳》第2章「五旬節」的經歷——他們用「別國的話」,講說上帝的大作為。
* 因此,可以斷言:《使徒行傳》2章和10章所提到的「方言」,都是人間言語,是「別國的話」。其中包含多種的地方方言,不是同一樣的「方言」。(徒2:5-11)
* 今天不少鼓吹「講方言」的教會,會眾是講同一類型的「方言」——發出單調含糊的舌音。這種現象與《聖經》的記載截然不同。
《使徒行傳》19章記載保羅遇到了施洗約翰的門徒,就奉耶穌的名為他們施洗。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,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,他們就說「方言」,……。(徒19:1-6)
在這段經文中沒有清楚說明那些「方言」是不是人間能懂的言語。但在同一卷書中(《使徒行傳》),在類似的情況下(談及聖靈降臨),用同樣的詞(「方言」),應該是表達同樣的意義。這是很基本的解經原則。所以,這裡的「方言」應該也是「別國的話」。這樣的解釋正符合保羅在《哥林多前書》14章所表達的了解:那是「外邦人的舌頭」(林前14:21)
有人認為《哥林多前書》14章所論的「方言」有兩種:一種是「外邦人的舌頭」(v.21), 是「別國的話」;另一種是「沒有人聽出來」的(v.2),是神秘的言語。這樣的理解最大的困難是:在同一章《聖經》中,用同樣的詞,怎麼可能是指兩樣不同的事?《聖經》中似乎沒有同樣的例子。作者既然沒有說:有兩種不同的「方言」,我們就不應該硬把「方言」分成兩種。《聖經》也沒有說甚麼時候發生了這種改變——本來是可以明白的地方方言,變成了不能明白的神秘方言。
v.21英文《聖經》(NIV)的繙譯是:“Through men of strange tongues and through the lips of foreigners......” 。這樣的繙譯會使人誤會,以為真是有「奇異的言語」(Strange tongues)。審查《聖經》原文(希臘文)“ἐν ἑτερογλώσσοις καὶ ἐν χείλεσιν ἑτέρων” 英文直譯應該是:“in other tongues and in lips of others”,完全沒有「奇異」的含義,所以,中文《聖經》的繙譯比較對:“用外邦人的舌頭,和外邦人的嘴唇……”。這樣的描述是與《使徒行傳》第2章4-11節吻合——那是指人間能懂的言語。
《哥林多前書》14章2節的「沒有人聽出來」應該是相對的,不是絕對的。因為假如是絕對的「沒有人聽出來」,下文卻一再提出要把「方言」繙出來(表示有人可以聽出來)(v.5,13,27-28),那就前後矛盾。所以,這句話的意思應該是:那講「方言」者知道他所講的「方言」不是他們教會慣常用的語言,他曉得在他認識的會眾當中沒有人聽得懂他在講甚麼(那是相對的「沒有人聽出來」),只因為出於聖靈的感動,為了另外一些有需要的人,他就用那種「別國的話——方言」為那些人禱告,對上帝講說各樣的奧秘。那些「方言」可能是他自己原來也不懂的,就像門徒在《使徒行傳》第2章所經驗的那樣。
有人認為「方言」是《哥林多前書》13章1節所提及的「天使的話語」。基督徒能講「天使的話語」當然是出類拔萃的屬靈精英了!細看這節經文的上下文,就發覺「方言」並不是天使的話語。保羅說:『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,卻沒有愛,我就成了鳴的鑼、響的鈸一般。』(林前13:1)
請注意:這裡並沒有說,「方言」就是天使的話語。希臘原文在這裡的「方言」是指「人間的言語」(the tongues of men)。中文《聖經》翻譯為「萬人的方言」,是文學上誇張的形容法,「天使的話語」也是同類的用詞。這句話主要的意思是說:一個人儘管很有口才,很會講話,但沒有愛,他所講的話就沒有太大意義。
林前13:8-10說:『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……等那完全的來到,這有限的必歸於無有了。』
這「方言」若真是「天使的話語」,當我們朝見那完全者(上帝)的時候,應該更多用這天上的言語,不可能停止。但《聖經》明說:「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。」可見這裡所說的「方言」不是「天使的話語」。
* 總括而言,《聖經》中所記載的「方言」,尤其是在公開場合講的「方言」,都是「別國的話」,是地方的方言,是鄉談。那些會講「方言」的人,全是由於聖靈主動賜予特別的能力,是上帝為了達到特殊目的而行的神績。不是向誰求來的,更不是向別人學來的。
* 今天若有人講一些別人聽不懂的奇異「方言」,聲稱那是「五旬節」的屬靈經歷,並且教導別人講「方言」,這就明顯不符合《聖經》的記載。所以,不要學別人講「方言」。學到了,大概也不是真正的「方言」。若有人學了別人講「方言」,並且是講與別人同樣的「方言」,無論經驗多麼真實,無論感覺多麼美好,都需要深切反省,看看那是不是《聖經》所論的「方言」,抑或只是自欺欺人的單調舌音。
方言的目的
根據保羅在《哥林多前書》14章的解釋,聖靈感動人講「方言」是有兩個目的:
一. 造就講方言的人
「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,作先知講道的乃是造就教會。」(林前14:4 )
可見聖靈感動人說「方言」並不是為了培育教會的整體,對教會增長沒有必然的關係。哥林多教會是熱衷講「方言」的教會,卻是著名的「問題教會」,保羅稱這教會是屬肉體的(林前3:1-3)。鼓吹「講方言」的教會能興旺,是因為別的原因,不是因為能講「方言」。
有人認為:被聖靈充滿就一定會講「方言」。這樣的宣稱並沒有《聖經》的根據。以利沙伯(路1:41)、耶穌(路4:1)、司提反(徒7:55-60)、巴拿巴(徒11:24),他們都被聖靈充滿,但《聖經》都沒有記載他們說「方言」。可見被聖靈充滿的人不一定講「方言」。講「方言」的人當然都是出於聖靈的感動,而且講「方言」對信徒靈命是有幫助的,因為《聖經》明說,說「方言」是造就自己。
為甚麼說「方言」能造就自己?因為「方言」是用來禱告的。
使徒保羅說:「那說方言的,原不是對人說,乃是對上帝說。」(林前14:2)
「對上帝說的」當然是禱告了。
我們讀《使徒行傳》第2章1-13節的時候,常有一種錯覺,以為當時眾門徒是用「方言」(別國的話)向人講道,但其實他們是在高聲禱告,在讚美上帝,「講說上帝的大作為」。因為「方言」是對上帝說的。《使徒行傳》10章的記載更明顯:哥尼流一家聽見彼得講道,被聖靈感動說「方言」,稱讚上帝為大。哥尼流一家當時是「聽眾」,當然不可能在講道。他們是被聖靈感動,向上帝發出讚美。
* 基督徒順從聖靈的感動,向上帝禱告,對上帝發出讚美、感謝,與上帝的關係自然親密,靈命也必然長進。所以,說「方言」是造就自己。因為「方言」是禱告,不是講道。
《使徒行傳》第2章14-36節的記載是彼得向眾人的講道。在那過程中沒有人繙譯,也沒有人表示聽到「別國的話」。可見彼得所用的應該是大家都懂的言語,很可能就是當時流行的希臘語。彼得並沒有用別人的鄉談(「方言」)來講道!
* 今天有人聲稱用「方言」講道,這是不符合《聖經》的教導。講道是對人講的,不是對上帝說的。《聖經》明說:「那說方言的,原不是對人說,乃是對上帝說的。」
二. 向不信的人印證上帝的臨在,表明上帝的心意
 保羅說:「這樣看來,說方言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,乃是為不信的人。」
(林前14:22)
聖靈感動人說「方言」,特別是在公開場合說「方言」,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向在場的一些「不信的人」顯明上帝的心意。該注意的是:那些「不信的人」不一定是不信上帝的人。
《使徒行傳》2章記載,五旬節的時候,許多「虔誠的猶太人」從天下各國來聚集在耶路撒冷。那些「虔誠的猶太人」當然是相信上帝的人,但他們不相信耶穌就是上帝所立的基督;這些虔誠信靠上帝的猶太人就是「不信的人」。因此,聖靈感動耶穌的門徒講「方言」,引起那些猶太人的注意,表明上帝是與這些門徒同在,從而向這些「不信的」猶太人印證:耶穌就是上帝所立的基督。(徒2:36)
彼得和其他的使徒原本都不相信基督的救恩竟然會惠及外邦人。當時的使徒們就是「不信的人」。因此,在《使徒行傳》第10章聖靈感動哥尼流的親屬密友,使他們在聆聽彼得講道的時候講出「方言」,證明他們已經領受了聖靈,證明上帝也悅納這些外邦信徒,從而改變使徒們的觀念。
當時有些約翰的門徒大概是不相信他們也必須要信耶穌,要奉耶穌的名受洗,才能得上帝悅納,否則他們早就奉耶穌的名受洗了。他們也不知道:信靠耶穌的人就有聖靈與他們同在。(徒19:1-2,弗1:13)所以,那些約翰的門徒就是「不信的人」。因此,在《使徒行傳》第19章特別記載,施洗約翰的門徒奉耶穌的名領受洗禮後,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,他們就說「方言」,表明聖靈已經降臨在他們身上,表明信靠耶穌基督是必須的。
* 聖靈感動人講「方言」,一定是有一些「不信的人」在場,因為「說方言是為了不信的人」。今天若是在基督徒的聚會中,大家在信仰上是彼此認同和彼此接納的弟兄姊妺,在那聚會中並沒有不同信仰的人,而在當中有人聲稱是被聖靈感動,要用「方言」禱告,那就是很奇怪的事!
講方言的原則
這特別是指在公開場合講「方言」的原則。
使徒保羅說:「那說方言的就當求着能繙出來」(林前14:13)
 「若有說方言的,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,且要輪流着說,
  也要一個人繙出來。若沒有人繙,就當在會中閉口。」(林前14:27-28)
這兩段經文清楚表示:講「方言」有一個重要的原則是,當場必須有人繙出來。
有人強調說,用「方言」禱告是用靈禱告,只管自己用「方言」禱告,別人聽不懂沒有關係。保羅並不同意這樣的講法,他說:
『你用靈(用方言)祝謝,那在座不通方言的人,既然不明白你的話,
 怎能在你感謝的時候說阿們呢?』(林前14:16)
個人在密室私禱的時候,自已用甚麼語言禱告都沒有關係,但與別的基督徒一同禱告的時 候,就該用別人聽得懂的語言。假如在大家一同禱告的時候有人真是被感動要用「方言」禱告,他應該先留意有沒有人可以繙出來。在他用「方言」禱告之後,在場應該會有人知道他是用甚麼語言禱告,並且能繙出來。假如講「方言」的人發覺沒有人能繙,他就應該停止繼續用「方言」禱告。
這是保羅強調的原則:「若沒有人繙,就當在會中閉口。」(林前14:28)
結語
保羅說:「不要禁止說方言。」(林前14:39)
因為「方言」是出於聖靈的感動,為了向那些不信的人表明上帝的心意,是上帝施行的神蹟。所以我們不應禁止,也不可能禁止。
然而,保羅並不特別鼓勵弟兄姊妺追求講「方言」的恩賜,只鼓勵大家追求別的可以造就教會的恩賜。
在《哥林多前書》14章保羅清楚的說:
「說方言是造就自己,作先知講道是造就教會,我願意你們都說方言,更願意你們作先知講道,因為說方言的若不繙出來使教會被造就,那作先知講道的就比他強了。」(v.4-5)
「既是切慕屬靈的恩賜,就當求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。」(v.12)
「我感謝上帝,我說方言比你們眾人還多,但在教會中(在公開的場合)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,強如說萬句方言。」(v.18-19)
很明顯的,保羅並不特別鼓勵信徒追求講「方言」的恩賜。
大家知道,任何語言多聽了,可能就會講。若是有一種語言,不需要記單詞,不需要學文法,只有單調的舌音,這當然很容易就朗朗上口。
有些敬虔愛主的弟兄姊妺,因為接觸了講「方言」的教會,可能被「潛移默化」,也有了講「方言」的恩賜,對講「方言」有美好的體驗。但那主觀經驗必須符合《聖經》啟示的真理;不符合《聖經》教導的主觀經驗,無論感覺多好,恐怕只是自我陶醉的心理作用。
總括上文的分析,根據《聖經》的啟示,關於「方言」的恩賜該注意下列各點:
「方言」不是屬天的奇異言語,不是天使的話語,乃是人間的地方語言。
  (徒2:4-6)
「方言」可能包含多種語言,不是只有一種,更不是單調的舌音。 (徒2:4-12)
信徒忽然能講另一種他原來不會講的「方言」,是出於聖靈的感動,
是神蹟,不是向別人學來的,當然更不是別人可以教的。 (徒2:4,10:44-46,19:6)
信徒講「方言」是用「方言」禱告,不是講道。 (林前14:2)
信徒講「方言」(用「方言」禱告)的時候,必定有一些不信的人在場。
因為「方言」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,不是為信的人。 (林前14:22)
信徒在會場中倘若真覺得被聖靈感動要使用「方言」禱告,他必須同時留意有沒有人可以繙他所講的「方言」,若沒有人繙,他就當在會中閉口。 (林前14:28)